继长方集团实际控人发生变更之后,LED行业又将有企业实际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。
联建光电6月24日晚间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刘虎军、熊瑾玉,第二大股东何吉伦已与某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(下称“受让方”)初步达成股权转让意向。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,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,同时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平仓风险将得到有效化解。
高工LED了解到,受让方拟收购何吉伦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,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.55%。截至公告日,何吉伦已累计质押7575万股,占其直接持股比例的98.39%。同时,刘虎军、熊瑾玉也拟出让其持有的占总股本不超过8%股份,以解决其个人资金问题。
若上述转让最终完成,受让方将持有联建光电合计20.55%的股份,超过刘虎军、熊瑾玉15.94%的持股比例,成为联建光电新的控股股东。
联建光电作为国内LED显示屏行业的上市公司之一,2017年实现净利润1.04亿元,同比下滑59.67%,扣非净利润亏损2.82亿元,同比下滑254.86%,这一数据也录得公司上市以来首亏。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部分子公司业绩确认不准确,以及因业绩未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计提准备。
高工LED了解到,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四川分时、精准分众、北京远洋前期承诺业绩未达标,导致商誉出现减值。4月28日,因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预计数据存在大幅度差异,LED显示屏上市公司联建光电还曾发布致歉公告。
2013年12月,联建光电公告拟发行股份、支付现金购买何吉伦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分时传媒100%股权。分时传媒承诺2013到2017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700万元、1亿元、1.13亿元、1.22亿元和1.28亿元。然而,分时传媒2013年至2016年调整后的扣非净利润总额为3.6亿元,较此前的4.22亿元相差0.62亿元,仅完成此前收购时所承诺业绩的85.31%。
由于未完成业绩承诺,截至2017年末,何吉伦需补偿联建光电1.42亿元。而截至目前,何吉伦所持股份已累计质押98.39%,联建光电第二股东或将无力偿还该笔补偿款。因此,转让所持联建光电股权成为何吉伦化解危机的有效手段。
与此同时,联建光电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刘虎军、熊瑾玉也面临着平仓风险。目前,刘虎军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97.8%,熊瑾玉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97.96%。联建光电实控人股份质押比例已逼近100%,极易再度面临触平风险。
因此,子公司业绩未达标以及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,可能存在平仓风险,或是导致联建光电实际控制人出让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所在。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联建光电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调查通知书》。截至本公告发布日,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,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,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、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,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。相关股份的转让实施需在满足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前提下进行。
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,受让方聘请的相关中介尚需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工作,且相关股权转让事项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。联建光电第二大股东何吉伦能否通过股权转让偿还业绩补偿款,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否有效化解平仓风险,且看股权转让事件后续具体进展。